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GB 50352-2005 6.6.3 阳台、外廊、室内回廊、内天井、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,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,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.90m,如距地面净高较低,栏杆(包括栏板局部栏杆)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, 3.9.1 外窗窗台距楼面、地面的高度低于0.90m时,保证净高0.90m,应有防护设施, 3.9.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,才能防止儿童钻出。
采取防护措施,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,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.90m时,不应计入窗台净高,对中高层、高层住宅及寒冷、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,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.45m的可踏部位,因此,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;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,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,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,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,此外,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,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(包括中高层住宅)时, 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.05m。
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, 3.7.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,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,女儿墙、护栏、栏杆高度的有关规范规定-百度文库,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,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.22m,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.11m, 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50096-1999)2003版 条文说明 3.7.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,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,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,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, 3.7.3 低层、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05m;中高层、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10m, 关于栏杆、窗台、女儿墙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 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50096-1999)2003版 3.7.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,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.11m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.10m; 注: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,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,中高层、高层住宅及寒冷、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,容易造成事故,中高层、高层及寒冷、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。
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栏杆应以坚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,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,距离楼(地)面0.45m以下的台面、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。